|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80.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0.15 |
| 單位名稱 | 空氣品質保護科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 桃園區 法治路1號 |
| 聯絡人 | 李禹諠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 3386021 #1214 |
| 傳真號碼 | (03) 3313906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30103224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為原案之第2次契約變更,採「契約變更協議對照表」方式辦理。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28675413 |
| 廠商名稱 | 永固環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技術顧問公司 |
| 廠商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泰山里中山路389之10號 |
| 廠商電話 | (03) 3359117 |
| 決標金額 | 16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08/04 - 114/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4年桃園市低污染運具及空氣儀表板推廣計畫第2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永固環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66,635元 |
| 底價金額 | 166,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6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08/04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08/06 |
| 契約編號 | 11401020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6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0.15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附加說明 | 1.本案變更前契約價金為新臺幣__13,000,000__元整。本次辦理第2次契約變更,加帳金額(議價決標後)為新臺幣__160,000__元整,減帳金額為新臺幣__166,635__元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__326,635__元整。 2.本次契約變更,契約價金由新臺幣___13,000,000__元整,變更為新臺幣__12,993,365___元整。 3.廠商如認為本局就本審標/決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
| 撤銷公告原因及依據法條 | 依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一覽表附記(五)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其決標金額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 (於政府採購報刊登決標公告) 或第六十二條 (定期彙送決標資料) 規定傳輸至本會資料庫後,如有契約變更或加減價之情形,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亦應依上揭規定辦理公告、彙送。」,惟本次契約變更無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故無需辦理決標公告或定期彙送之事項。 |
| 撤銷公告日期 | 114/08/12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