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ater0322@tyde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1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
■2.押標金繳納憑證(新臺幣36萬6,300元整,票據抬頭為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正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備註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環境稽查科 邱惠瑜小姐(03-3342338轉624)。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5.廠商投標文件內容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其他
: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