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39498 已決標公告

大安掩埋場暨北港掩埋場倉儲式廠房設置可行性研究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1/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晉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0.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433
機關代碼 3.80.15
單位名稱 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433
傳真號碼 (03)3313906
電子郵件信箱 001401@tyde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6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6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60個日曆天完成採購履約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土木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公司或營業項目代碼列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公司行號(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內容為準) 3.一般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如為「技術顧問公司」或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行號,應備以下文件影本: (1)有效期限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技師證書。 投標廠商如為「土木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應備以下文件影本: (1)有效期限內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或建築師證書。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經費合理性分析表(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台幣350萬元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陳小姐(03-3386021分機1433)。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5.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 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433
機關代碼
3.80.15
單位名稱
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433
傳真號碼
(03)3313906
電子郵件信箱
001401@tyde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6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6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60個日曆天完成採購履約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土木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公司或營業項目代碼列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公司行號(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內容為準) 3.一般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如為「技術顧問公司」或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行號,應備以下文件影本: (1)有效期限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技師證書。 投標廠商如為「土木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應備以下文件影本: (1)有效期限內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或建築師證書。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經費合理性分析表(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台幣350萬元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陳小姐(03-3386021分機1433)。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5.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
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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