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99769 已決標公告

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1/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00,000
原始預算
$ 13,939,07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80.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語珊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5711#210
機關代碼 3.80.1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設施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聯絡人 張語珊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5711#210
傳真號碼 (03)3866391
電子郵件信箱 900055@tyde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5.3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39,0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間內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金額為預算金 額減決標金額之差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用以文換約方式辦理;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有修正者,則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5 09:00
開標時間 111/01/05 16: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投標廠商資格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有所營事業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5.丙等(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6.丙等(含)以上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7.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8.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說明 : 1.本案依據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110年12月20日簽准案辦理。 2.變更招文件09-(空白標單)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xls檔)及10-(空白標單)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xml檔)內容。 3.本案非屬重大改變,故免延長等標期。 4.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 本案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前案案號1100228427;案名: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核准日期】110/11/12調整標案內容及金額,另案辦理。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生態保育科 張語珊小姐(03-3865711分機210)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5. 廠商投標文件內容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語珊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5711#210
機關代碼
3.80.1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設施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聯絡人
張語珊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5711#210
傳真號碼
(03)3866391
電子郵件信箱
900055@tyde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5.3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39,0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間內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金額為預算金 額減決標金額之差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用以文換約方式辦理;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有修正者,則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5 09:00
開標時間
111/01/05 16: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投標廠商資格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有所營事業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5.丙等(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6.丙等(含)以上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7.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8.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說明
: 1.本案依據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110年12月20日簽准案辦理。 2.變更招文件09-(空白標單)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xls檔)及10-(空白標單)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xml檔)內容。 3.本案非屬重大改變,故免延長等標期。 4.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 本案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前案案號1100228427;案名:新屋濱海植物園區景觀活化改善工程;【核准日期】110/11/12調整標案內容及金額,另案辦理。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生態保育科 張語珊小姐(03-3865711分機210)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5. 廠商投標文件內容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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