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865711分機30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900067@tydep.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桃園市社區參與海岸環境教育輔導推廣計畫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09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0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
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含代碼I1「顧問服務業」或J1「環保服務業」或國內學校單位可提出經教育部核可之組織章程或核可函代替或法人團體可提供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證書或文件代替)。
■2.廠商納稅證明。(公私立大專校院可免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公私立大專校院可免附)
■4.經費配置表(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修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110年1月29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變更招標文件說明對照表)
(1)「02投標須知補充規定(更正)」
(2)「04勞務採購契約(稿)(更正)」
(3)「08經費配置表(更正)」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履約期限詳見勞務採購契約(稿)第7條。
*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新臺幣840萬元。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洽辦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生態保育科簡雯潔小姐(03-3865711分機306)。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另行通知。
[其他]: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02T01:51:02+08:00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電子郵件信箱
900067@tydep.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 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含代碼I1「顧問服務業」或J1「環保服務業」或國內學校單位可提出經教育部核可之組織章程或核可函代替或法人團體可提供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證書或文件代替)。 ■2.廠商納稅證明。(公私立大專校院可免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公私立大專校院可免附) ■4.經費配置表(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修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110年1月29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變更招標文件說明對照表) (1)「02投標須知補充規定(更正)」 (2)「04勞務採購契約(稿)(更正)」 (3)「08經費配置表(更正)」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履約期限詳見勞務採購契約(稿)第7條。 *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新臺幣840萬元。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洽辦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生態保育科簡雯潔小姐(03-3865711分機306)。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另行通知。 [其他]: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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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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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桃園市社區參與海岸環境教育輔導推廣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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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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