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86021分機141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01088@tydep.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桃園市一般廢棄物委外中區清運處理計畫(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2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26 16: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指定日起12個月或預算金額用罄之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每月許可證核可處理量或同意自收廢棄物處理量需達1,000公噸以上,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擇一符合):
(1)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清除許可證者,同時需取得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委託代處理證明文件。
(2)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處理許可證者,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合作同意書。
(3)為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委託代操作或營運者,需取得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廠商自收廢棄物處理之相關證明文件,並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合作同意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葉書妤小姐(03-3386021轉1416)。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履約期限詳見勞務採購契約(稿)第7條。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1T11:36:56+08:00
電子郵件信箱
001088@tydep.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指定日起12個月或預算金額用罄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每月許可證核可處理量或同意自收廢棄物處理量需達1,000公噸以上,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擇一符合): (1)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清除許可證者,同時需取得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委託代處理證明文件。 (2)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處理許可證者,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合作同意書。 (3)為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委託代操作或營運者,需取得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廠商自收廢棄物處理之相關證明文件,並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乙級(含)以上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合作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葉書妤小姐(03-3386021轉1416)。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履約期限詳見勞務採購契約(稿)第7條。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09年桃園市一般廢棄物委外中區清運處理計畫(開口契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2731424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2731424.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00219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80.15&job_number=109000517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