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電子郵件信箱
001216@tyde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4年5000億特別預算
特別預算金額:1,484,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技術顧問公司: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 技師執業執照(技師類別:土木或環工)。
(3)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 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7)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8) 廠商信用之證明。
(9)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價清單(正本)。
(10)服務建議書。
2.技師事務所 :
(1) 技師執業執照(技師類別之一:土木或環工)。
(2) 技師證書。
(3)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廠商納稅證明。
(6) 廠商信用之證明。
(7)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價清單(正本)。
(8)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簽約日次日起至「黃墘溪上游水質改善計畫」工程完成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及辦理事項時為止。
2.本案於108年2月19日簽准廢標,請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水質土壤保護科張歆昀小姐(03-3386021分機1315)。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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