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14622 已決標公告

永續資源館海廢作業場所及檔案庫房設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百吉定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380,166
原始預算
$ 15,464,339
底價金額
$ 15,280,000
決標折數
87.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0.1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昌軒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5711#305
機關代碼 3.80.15.5
單位名稱 海岸及循環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聯絡人 蔡昌軒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5711#305
傳真號碼 (03)38657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62313@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7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3: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海資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經費配置表(正本) 6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 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 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 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 及資源循環工程處海岸及循環工程科(03-3865711分機305)蔡昌軒先生。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 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昌軒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5711#305
機關代碼
3.80.15.5
單位名稱
海岸及循環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聯絡人
蔡昌軒先生
聯絡電話
(03)3865711#305
傳真號碼
(03)38657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62313@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7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3: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海資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經費配置表(正本) 6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 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 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 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 及資源循環工程處海岸及循環工程科(03-3865711分機305)蔡昌軒先生。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 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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