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0236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清潔人員反光背心開口合約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決標日:114/0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卡洛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16,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1,738,112
決標折數
64.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0.1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907
機關代碼 3.80.15.4
單位名稱 勞安健康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907
傳真號碼 (03)3381915
電子郵件信箱 110111@tyoe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當(114)年度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之差額,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115年度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210萬元整,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116年度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210萬元整,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5,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市庫存款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1樓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勞工事務組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依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預算金額上限之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4.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票據抬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及詳細價目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線上繳納押標金 : 一、以現金或線上繳納押標金者,如採匯款方式退還押標金,將以扣除手續費後之金額退還。 二、本採購案因流、廢標或撤銷招標等應辦理退還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依本機關行政作業期程辦理,廠商應自行評估並負責。
其他:備註 :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907
機關代碼
3.80.15.4
單位名稱
勞安健康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907
傳真號碼
(03)3381915
電子郵件信箱
110111@tyoe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當(114)年度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之差額,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115年度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210萬元整,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116年度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210萬元整,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5,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市庫存款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1樓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勞工事務組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依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預算金額上限之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4.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票據抬頭為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及詳細價目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線上繳納押標金
: 一、以現金或線上繳納押標金者,如採匯款方式退還押標金,將以扣除手續費後之金額退還。 二、本採購案因流、廢標或撤銷招標等應辦理退還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依本機關行政作業期程辦理,廠商應自行評估並負責。
其他:備註
: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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