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
| 機關代碼 | 3.80.15.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0.15.1 |
| 單位名稱 | 勞工事務組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10號10樓 |
| 聯絡人 | 黃靖凱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 3381900 #514 |
| 傳真號碼 | (03) 3381905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90028828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全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3138062 |
| 廠商名稱 | 宜鑫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B01286-000 |
| 廠商地址 |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光明路240之9號2樓 |
| 廠商電話 | (02) 28983045 |
| 決標金額 | 4,390,973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9/11/12 - 110/12/07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9年掩埋場消防設施改善工程 (第1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宜鑫營造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4,398,813元 |
| 底價金額 | 4,390,973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390,973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0/03/2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0/04/23 |
| 契約編號 | 1090028828-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390,973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0.15.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經業務單位以2C1100006875簽准辦理加減帳之第1次契約變更,本次契約變更新增金額為為439萬973元,其中369萬為既有工項大於30%及新增工項經議價程序後之金額,另12萬4,958元為既有工項小於30%之金額,間接工程費用為57萬6,015元,廠商「宜鑫營造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書面減至底價,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故本案契約價金由新台幣905萬元整,變更新增439萬973元後為新台幣1,344萬973元整。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 二、履約起迄日期為109年11月12日至110年12月7日,「履約起迄日期」之起始日期早於「決標日期」,因變更契約時間為110年3月26日。 三、廠商如認為本機關就本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 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 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提出異議。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