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34788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各式車輛、重機具保險(第三人責任險-任意險)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75,880
原始預算
$ 14,102,200
底價金額
$ 12,690,000
決標折數
82.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代碼 3.80.1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佳玲小姐、周佳叡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6、407
機關代碼 3.80.15.1
單位名稱 設備保修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聯絡人 蔡佳玲小姐、周佳叡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6、407
傳真號碼 (03)3385969
電子郵件信箱 110168@tyemid.gov.tw、110169@tye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102,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2 09:00
開標時間 108/11/12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綜合研考組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中午12時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10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之期間內,廠商需負責協助本機關車輛、重機具意外事故出險、和解、後續理賠及車輛加退保等相關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H501021財產保險業」或登記類別含產物保險等相關保險業務),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具有(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小類項目需有項目「H501021財產保險業」或登記類別含產物保險等相關保險業務)之廠商資格。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4.廠商信用之證明。(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三)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2.桃園市政府環清潔稽查大隊車輛、重機具保險標價清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機關設備保修組 蔡佳玲小姐及周佳叡先生(03-3381900分機406~407)。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佳玲小姐、周佳叡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6、407
機關代碼
3.80.15.1
單位名稱
設備保修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聯絡人
蔡佳玲小姐、周佳叡先生
聯絡電話
(03)3381900#406、407
傳真號碼
(03)3385969
電子郵件信箱
110168@tyemid.gov.tw、110169@tye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102,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2 09:00
開標時間
108/11/12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綜合研考組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中午12時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109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10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之期間內,廠商需負責協助本機關車輛、重機具意外事故出險、和解、後續理賠及車輛加退保等相關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H501021財產保險業」或登記類別含產物保險等相關保險業務),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具有(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小類項目需有項目「H501021財產保險業」或登記類別含產物保險等相關保險業務)之廠商資格。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4.廠商信用之證明。(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三)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2.桃園市政府環清潔稽查大隊車輛、重機具保險標價清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機關設備保修組 蔡佳玲小姐及周佳叡先生(03-3381900分機406~407)。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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