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00372 已決標公告

檔案庫房、倉庫及廳舍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序位第1、張李賢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79,700
原始預算
$ 3,937,188
底價金額
$ 3,779,7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代碼 3.80.1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敏辰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502
機關代碼 3.80.15.1
單位名稱 勞工事務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聯絡人 余敏辰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502
傳真號碼 (03)3381905
電子郵件信箱 110088@tye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37,1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3/15
原公告日 107/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22 09:00
開標時間 107/03/22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5樓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請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 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4條第2點說明) 3.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4條第3點說明) 4.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 5.一般證件影本:(下列兩者擇一檢附)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5〉技師證書(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2〉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說明 1.本案依據業務單位107年03月14日簽准案辦理。 2.「契約補充說明」內容修正。(詳電子檔紅色字體標示處) 3.原定107年03月15日開標,經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長等標期。 4.延至107年03月22日上午9時30分開標。 5.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生效,至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或預算用罄為止。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機關勞工事務組 余敏辰小姐。(03-3381900分機502)。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 本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敏辰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502
機關代碼
3.80.15.1
單位名稱
勞工事務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聯絡人
余敏辰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1900#502
傳真號碼
(03)3381905
電子郵件信箱
110088@tye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37,1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3/15
原公告日
107/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22 09:00
開標時間
107/03/22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5樓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請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 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4條第2點說明) 3.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4條第3點說明) 4.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 5.一般證件影本:(下列兩者擇一檢附)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5〉技師證書(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2〉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結構或建築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說明
1.本案依據業務單位107年03月14日簽准案辦理。 2.「契約補充說明」內容修正。(詳電子檔紅色字體標示處) 3.原定107年03月15日開標,經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長等標期。 4.延至107年03月22日上午9時30分開標。 5.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生效,至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或預算用罄為止。
備註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機關勞工事務組 余敏辰小姐。(03-3381900分機502)。 3.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
本機關另行通知。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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