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02-A066 已截止

115年度「桃園長照單位督導考核」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公告日:115/06/05 截止日:115/06/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7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慈雅、伍若家
聯絡電話 (03)3340935#2708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黃慈雅、伍若家
聯絡電話 (03)3340935#2708
傳真號碼 (03)3321338
電子郵件信箱 1007432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廠商執行績效保留後續擴充1年(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計370萬元整。 (2)後續擴充部分依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二款第(二)目辦理;後續擴充期間得經雙方同意先行履約,惟所需經費若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則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本案若經雙方同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屆時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8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402會議室前(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收發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以內(含)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以下A、B、C僅需任何1項符合) A. 屬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明文件。 B. 依法設立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C.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或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 3. 價格審查 (1) 投標廠商報價未高於公告預算(370萬元)。 (2) 投標廠商總標價撰寫形式符合規定。 (3) 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本案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廠商未派員簡報,該項評分以0分計,由委員以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 2. 電子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77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4. 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日次日起10日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慈雅、伍若家
聯絡電話
(03)3340935#2708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黃慈雅、伍若家
聯絡電話
(03)3340935#2708
傳真號碼
(03)3321338
電子郵件信箱
1007432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廠商執行績效保留後續擴充1年(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計370萬元整。 (2)後續擴充部分依預算法第54條第1項第二款第(二)目辦理;後續擴充期間得經雙方同意先行履約,惟所需經費若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則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本案若經雙方同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屆時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8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局402會議室前(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收發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以內(含)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以下A、B、C僅需任何1項符合) A. 屬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明文件。 B. 依法設立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C.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或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 3. 價格審查 (1) 投標廠商報價未高於公告預算(370萬元)。 (2) 投標廠商總標價撰寫形式符合規定。 (3) 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本案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廠商未派員簡報,該項評分以0分計,由委員以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 2. 電子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77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4. 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日次日起10日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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