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31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47503@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醫院督導考核及緊急災害業務輔導訪查」勞務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檔案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3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1 11: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A)(B)(C)僅需任1項符合):
A.屬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明文件。
B.依法設立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C.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或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詳見投標須知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其餘詳見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評選會議召開之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投標廠商應就服務建議書內容提出簡報,並由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就各投標廠商口頭簡報及服務建議書內容優劣程度依評選項目分別評分。
4.其餘評選規定請詳參本案投標須知(含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5.電子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3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8T02:48:2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47503@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檔案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A)(B)(C)僅需任1項符合): A.屬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明文件。 B.依法設立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C.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或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詳見投標須知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其餘詳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評選會議召開之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投標廠商應就服務建議書內容提出簡報,並由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就各投標廠商口頭簡報及服務建議書內容優劣程度依評選項目分別評分。 4.其餘評選規定請詳參本案投標須知(含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5.電子領標之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規定,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3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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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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