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006-A065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食品業者標示法規及管理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9/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0,000
原始預算
$ 2,513,000
底價金額
$ 2,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永霖、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2421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蔡永霖、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2421
傳真號碼 (03)336463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54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0/05
原公告日 109/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後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9/10/13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3樓專委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2月20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1)(2)(3)僅需任1項符合) (1)屬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3)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次(第二次)公告變更以下資料: (一)投標須知第64點:增列「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學校」之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 (二)延長截止時間至109年10月12日下午5時,並於109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開標,爰修正投標須知第27點、大標封及三用文件等招標文件。 (三)變更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為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局104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辦理。 二、評選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評選委員會以書面輔以廠商簡報說明,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機關另行通知。 (三)簡報及答詢方式:各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第12分鐘時響鈴1次,第15分鐘時響鈴2次簡報結束。答詢採統問統答方式,由評選委員統一提問後,再由廠商統一回答,回答時間為10分鐘(若廠商未派員簡報則該項評分以零分計,由委員經由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廠商簡報時出列席人數應不得超過3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永霖、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2421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蔡永霖、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2421
傳真號碼
(03)336463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54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0/05
原公告日
109/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後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9/10/13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3樓專委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2月20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1)(2)(3)僅需任1項符合) (1)屬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3)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類)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次(第二次)公告變更以下資料: (一)投標須知第64點:增列「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學校」之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 (二)延長截止時間至109年10月12日下午5時,並於109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開標,爰修正投標須知第27點、大標封及三用文件等招標文件。 (三)變更評選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為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局104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辦理。 二、評選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評選委員會以書面輔以廠商簡報說明,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機關另行通知。 (三)簡報及答詢方式:各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第12分鐘時響鈴1次,第15分鐘時響鈴2次簡報結束。答詢採統問統答方式,由評選委員統一提問後,再由廠商統一回答,回答時間為10分鐘(若廠商未派員簡報則該項評分以零分計,由委員經由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廠商簡報時出列席人數應不得超過3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