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224-A110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心理諮詢面談服務計畫」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8/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73,700
原始預算
$ 675,300
底價金額
$ 2,021,100
決標折數
33.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盈安、楊耀崴
聯絡電話 (03)3340935#3022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洪盈安、楊耀崴
聯絡電話 (03)3340935#3022
傳真號碼 (03)3362516
電子郵件信箱 1006649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5萬元整至110年3月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30,3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3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4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4)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5)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服務之機關(構)、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 會。 2.投標廠商需檢附之文件: (1)醫事機構: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資格符合前項 (1)或(2)者)。 (2)非醫事機構之其他單位: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或 登記證明文件(資格符合前項(3)、(4)或(5)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本機關將另行通知。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通知廠商進行簡報。 (四)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 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其餘規定詳如評選須知)。 (五)本採購案採分組複數決標(共分為3組,各決標予1家廠商),不限廠商投標組數、每 家廠商最多得標1組,由A組開始、次之為B組、最後為C組之決標順序,廠商如已得標 排序在前之項目,則必須放棄排序在後之項目,分組評選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資 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75,3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組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盈安、楊耀崴
聯絡電話
(03)3340935#3022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洪盈安、楊耀崴
聯絡電話
(03)3340935#3022
傳真號碼
(03)3362516
電子郵件信箱
1006649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5萬元整至110年3月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30,3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3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4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4)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5)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服務之機關(構)、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 會。 2.投標廠商需檢附之文件: (1)醫事機構: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資格符合前項 (1)或(2)者)。 (2)非醫事機構之其他單位: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或 登記證明文件(資格符合前項(3)、(4)或(5)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本機關將另行通知。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通知廠商進行簡報。 (四)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 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其餘規定詳如評選須知)。 (五)本採購案採分組複數決標(共分為3組,各決標予1家廠商),不限廠商投標組數、每 家廠商最多得標1組,由A組開始、次之為B組、最後為C組之決標順序,廠商如已得標 排序在前之項目,則必須放棄排序在後之項目,分組評選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資 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75,3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組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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