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811-A070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桃園市民醫療小管家計畫」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6/09/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穎茹;張秋滿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28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林穎茹;張秋滿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28
傳真號碼 (03)3370885
電子郵件信箱 1003484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廠商實際執行績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至107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新臺幣4,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9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0 11: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執行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其他文件:(A、B均需符合) 有開業執照之地區級以上醫院 A. 應檢具主管機關發給開業執照影本。 B.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成為「健保特約醫事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西醫診所合作意向書10家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擇日召開。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出院準備服務及個案管理評估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120,8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居家訪視評估
預算金額_3 9,518,85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個案轉介追蹤
預算金額_4 2,222,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到宅醫療交通費
預算金額_5 695,45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異常個案管理
預算金額_6 5,422,600元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推動公共衛生業務
截標時間 106/10/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穎茹;張秋滿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28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林穎茹;張秋滿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28
傳真號碼
(03)3370885
電子郵件信箱
1003484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廠商實際執行績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至107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新臺幣4,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元(僅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9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0 11: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執行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其他文件:(A、B均需符合) 有開業執照之地區級以上醫院 A. 應檢具主管機關發給開業執照影本。 B.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成為「健保特約醫事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西醫診所合作意向書10家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擇日召開。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出院準備服務及個案管理評估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120,8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居家訪視評估
預算金額_3
9,518,85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個案轉介追蹤
預算金額_4
2,222,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到宅醫療交通費
預算金額_5
695,45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異常個案管理
預算金額_6
5,422,600元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推動公共衛生業務
截標時間
106/10/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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