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3-A008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桃園市發展遲緩兒童社區早期療育復健服務」勞務採購委託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6/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桃園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000
原始預算
$ 39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韶玲、黃怡婷
聯絡電話 (03)3340935#2724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呂韶玲、黃怡婷
聯絡電話 (03) 3340935 #2724
傳真號碼 (03) 3321338
電子郵件信箱 tyhjoyce372103@tyc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9 17:00
開標時間 106/03/3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協談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2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具備下列A、B其中一項條件即可): A.醫療機構應檢具評鑑合格之證明文件及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影本。 B.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須檢具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及章程。 3.其餘投標詳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評選會議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2.決定評選服務建議書及簡報之順序:依機關收訖廠商投標文件之先後順序,由本局填列編號後依序審查。 3.簡報及答詢方式:各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含動畫,簡報之圖表不限A4 或A3 格式)第12分鐘時響鈴1次,第15分鐘時響鈴2次簡報結束。答詢採統問統答方式,由評選委員統一提問後,再由廠商統一回答,回答時間為10分鐘(若廠商未派員簡報或遲到超過20分鐘則該項評分以零分計,由委員經由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廠商簡報時出列席人數應不得超過3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4.本案採固定金額分組複數決標,各組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1家。 5.其餘評選會議及其相他相關資料,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6.第1組(蘆竹區、大園區)於106年3月3日第1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故流標在案,並於106年3月17日上午11時進行第2次開標作業。 7.第1組(蘆竹區、大園區)於106年3月17日第2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故流標在案,並於106年3月30日上午10時進行第3次開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組(蘆竹區、大園區)
預估數量 2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韶玲、黃怡婷
聯絡電話
(03)3340935#2724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呂韶玲、黃怡婷
聯絡電話
(03) 3340935 #2724
傳真號碼
(03) 3321338
電子郵件信箱
tyhjoyce372103@tyc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9 17:00
開標時間
106/03/3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協談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2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具備下列A、B其中一項條件即可): A.醫療機構應檢具評鑑合格之證明文件及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影本。 B.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須檢具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及章程。 3.其餘投標詳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評選會議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2.決定評選服務建議書及簡報之順序:依機關收訖廠商投標文件之先後順序,由本局填列編號後依序審查。 3.簡報及答詢方式:各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含動畫,簡報之圖表不限A4 或A3 格式)第12分鐘時響鈴1次,第15分鐘時響鈴2次簡報結束。答詢採統問統答方式,由評選委員統一提問後,再由廠商統一回答,回答時間為10分鐘(若廠商未派員簡報或遲到超過20分鐘則該項評分以零分計,由委員經由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廠商簡報時出列席人數應不得超過3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4.本案採固定金額分組複數決標,各組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1家。 5.其餘評選會議及其相他相關資料,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6.第1組(蘆竹區、大園區)於106年3月3日第1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故流標在案,並於106年3月17日上午11時進行第2次開標作業。 7.第1組(蘆竹區、大園區)於106年3月17日第2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故流標在案,並於106年3月30日上午10時進行第3次開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組(蘆竹區、大園區)
預估數量
2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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