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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執行至106年5月5日止(請詳參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1)(2)(3)項均須符合】:
(1)有開業執照之醫療院所(應檢具主管機關發給開業執照影本)。
(2)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評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及醫院評鑑優等地區級以上醫院證明文件影本。
(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成為「健保特約醫事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1.評選小組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簡報之順序,依本局收訖投標文件時間先後次序為準。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3.進行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
4.其他評選相關規範詳見本案需求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參與本局104年桃園市民醫療小管家計畫合作責任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