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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9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廠商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即可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d.行政院勞委會所核發薄片系與塗膜系之丙級營建防水技術士證照。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其他應附證件: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於投標時檢附以下切結書
1.工程投標廠商:切結書1。
2.營造業:於開工前應另檢附切結書3、4。
其餘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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