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5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3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43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詳如本局「116年桃園市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租賃民營業者案需求規範書」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
(1)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4)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6)E701010電信工程業
(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8)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9)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10)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1)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1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之租賃費用,含以下資通系統所列之項目及預算經費: (1)資訊經費數額:智慧平台費用。 (2)資安經費數額:智慧平台費用10%。 備註: 本案投標須知第39點於115年10月7日更正,更正情形如下: 原: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一定金額:本局新臺幣3,643萬萬元整、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新臺幣7萬元整。 修改版: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一定金額:本局新臺幣3,643萬元整、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新臺幣7萬元整。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16:2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
(1)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4)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6)E701010電信工程業
(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8)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9)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10)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1)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1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