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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 118年 12 月 31 日前保有後續擴充權利,以契約項目及單價計價,金額以新臺幣 500 萬元整為上限,實際採購項目依契約各項目與決標單價計算。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本局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本局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翌日起240日曆天內完工報驗,並將相關資料函報本局辦理驗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
須經政府核准設立,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含下列一項: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E701010電信工程業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二、本採購案單價分析表費用,以下所列之項目及預算編列說明如下:
(1)資訊經費數額:單價分析表二、(三)客製化軟體功能開發費用。
(2)資安經費數額:單價分析表二、(三)客製化軟體功能開發費用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