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需求(規格)人員:袁國恕(電話:03-3363661)、採購人員:吳岸條(電話:03-332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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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規格)人員:袁國恕(電話:03-3363661)、採購人員:吳岸條(電話:03-332815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保有後續擴充權利,依契約所列項目與決標單價計算,金額以新臺幣80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4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本局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星期六、日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列)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2、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與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應附具文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
3、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或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其營業項目需含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4、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製作說明詳如本局「115年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維護保養案」評選須知及需求規範書)。
5、應附具文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