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tao-police021 已決標公告

113年網路交換器汰換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2/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達系統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9,8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40,000
決標折數
80.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0.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佳男
聯絡電話 (03)3328153#2452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蔡佳男
聯絡電話 (03)3328153#2452
傳真號碼 (03)3361105
電子郵件信箱 tpc230203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8 15: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決標日翌日起24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場所及安裝事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3.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7)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8)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9)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0)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4、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佳男
聯絡電話
(03)3328153#2452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蔡佳男
聯絡電話
(03)3328153#2452
傳真號碼
(03)3361105
電子郵件信箱
tpc230203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8 15: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決標日翌日起24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場所及安裝事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3.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7)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8)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9)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0)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4、電子領標憑據 【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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