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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驗收合格日起2年內,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金額以新臺幣192萬4,000元整為上限辦理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1樓收發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
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
(1)C306010 成衣業
(2)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3)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4)F104010 布疋批發業
(5)F104020 成衣批發業
(6)F104050 服飾品批發業
(7)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8)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9)I502010 服飾設計業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4.電子領標憑據。
5.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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