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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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購買物品保有增減數量之權(採購法§22-1-7),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1)擴充時間:以1年(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限。
(2)擴充金額:新臺幣24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本局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預計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5、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