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police0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義勇警察、山地義勇警察及民防人員防水透氣工作服財物採購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7/10/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伍傑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7,400
原始預算
$ 1,797,4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0.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文章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林文章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傳真號碼 (03)3361105
電子郵件信箱 pa72606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 C306010 成衣業 (2) 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3) 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4) F104010 布疋批發業 (5) F104020 成衣批發業 (6) F104050 服飾品批發業 (7)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8) 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9) I502010 服飾設計業 (10)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其屬營業繳款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文章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林文章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傳真號碼
(03)3361105
電子郵件信箱
pa72606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 C306010 成衣業 (2) 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3) 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4) F104010 布疋批發業 (5) F104020 成衣批發業 (6) F104050 服飾品批發業 (7)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8) 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9) I502010 服飾設計業 (10)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其屬營業繳款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