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police024 已決標公告

107年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建置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7/03/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69,800,000
原始預算
$ 17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0.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傳灶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107年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建置案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許傳灶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傳真號碼 (03)3361105
電子郵件信箱 jackhsu@tyh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9,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及保固期間保有後續擴充權利,數量以契約項目及單價計價,金額以新臺幣1,020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3/12
原公告日 107/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20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1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6) E701011 電信工程業。 (7)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8) 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9) 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10)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1)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2)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3)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4)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傳灶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機關代碼
3.80.13
單位名稱
107年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建置案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聯絡人
許傳灶
聯絡電話
(03)3328153#2821
傳真號碼
(03)3361105
電子郵件信箱
jackhsu@tyh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9,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及保固期間保有後續擴充權利,數量以契約項目及單價計價,金額以新臺幣1,020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3/12
原公告日
107/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20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1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6) E701011 電信工程業。 (7)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8) 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9) 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10)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1)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2)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3)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4)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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