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05/10/0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莊敬里同德十一街58號1樓之1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5/10/27 - 105/11/25 (預估)
品項名稱
本局「105年下半年退休警察人員座談會-聯誼餐會」勞務採購招標案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整(預估50桌,每桌5,000元),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決標原則為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於105年10月17日10時,在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由本室主任主持。
二、本次僅「淞圓餐飲有限公司」及「福宴館餐廳有限公司」2家廠商投標,投標廠商未達3家,業經本室於上揭簽奉核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經資格審查結果2家廠商投標文件均符合本局投標規定。
三、於10月21日上午9時辦理綜合評審作業,經本局評審小組評審結果,「福宴館餐廳有限公司」(總分431分、平均分數86.2分)因序位加總最低且高於本局所訂合格分數(80分) ,經評審會議主持人宣讀評審結果並請在場5位評審委員表決過半數(5票)同意,取得優先與本局辦理議價之權利。
四、評審結果經10月26日簽奉局長核准與「福宴館餐廳有限公司」議價,業於105年10月27日14時,在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程序由本室主任主持,監辦單位派員監辦。
五、「福宴館餐廳有限公司」報價每桌5,000元整,經參考廠商報價,陳請主任秘書核定本局底價後與廠商議價,廠商代表於第1次減價時減至每桌4,950元整,在本局核定底價(每桌4,980元整)範圍內,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予該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