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traffic020 已決標公告

本大隊各單位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租賃彩色影印機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3,120
原始預算
$ 5,580,000
底價金額
$ 5,436,000
決標折數
55.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代碼 3.80.1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3 - 不配備操作員之租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智勇
聯絡電話 (03)3313182#344
機關代碼 3.80.13.3
單位名稱 事故處理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
聯絡人 黃智勇
聯絡電話 (03)3313182#344
傳真號碼 (03)3381462
電子郵件信箱 h1071107@tyh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5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要與廠商依原契約規範及決標單價辦理擴充機台10台(依機關需求選用需求規格表之機型),惟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年內,廠商得不提供新機,但仍須依機關選用規格提供功能良好之機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7/12
原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7/1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3.須檢附有交機20台以上A3數位影印機租賃案之服務經驗證明文件資料。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智勇
聯絡電話
(03)3313182#344
機關代碼
3.80.13.3
單位名稱
事故處理組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
聯絡人
黃智勇
聯絡電話
(03)3313182#344
傳真號碼
(03)3381462
電子郵件信箱
h1071107@tyh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5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要與廠商依原契約規範及決標單價辦理擴充機台10台(依機關需求選用需求規格表之機型),惟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年內,廠商得不提供新機,但仍須依機關選用規格提供功能良好之機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7/12
原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7/19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2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3.須檢附有交機20台以上A3數位影印機租賃案之服務經驗證明文件資料。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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