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tao-cicpolice007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盲績效監測檢體招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3,000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37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代碼 3.80.1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榮村
聯絡電話 (03)3474242#6386
機關代碼 3.80.1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4、5樓
聯絡人 陳榮村
聯絡電話 (03)3474242#6386
傳真號碼 (03)3326286
電子郵件信箱 safechen02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起10個月期間內,機關得於採購金額範圍內,以原契約價格、規格,擇需要之品項洽廠商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9 17: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4樓(本⼤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4、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5年6⽉3⽇前完成第⼀批盲績效監測檢體交貨,另於115年9⽉2⽇前 完成第⼆批盲績效監測檢體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須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之1第1項第1款之規定,經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檢驗及醫療機構,且未經衛生福利部依據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第39條至第47條規定暫停全部或一部之檢驗項目、停止執行認證檢驗業務或廢止認證資格。 2.非為本局本年度違禁藥品尿液委外檢驗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及相關企業或部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 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電 ⼦檢舉信箱:tyhg0410@mail.ty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榮村
聯絡電話
(03)3474242#6386
機關代碼
3.80.1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4、5樓
聯絡人
陳榮村
聯絡電話
(03)3474242#6386
傳真號碼
(03)3326286
電子郵件信箱
safechen02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起10個月期間內,機關得於採購金額範圍內,以原契約價格、規格,擇需要之品項洽廠商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9 17: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4樓(本⼤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4、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5年6⽉3⽇前完成第⼀批盲績效監測檢體交貨,另於115年9⽉2⽇前 完成第⼆批盲績效監測檢體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須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之1第1項第1款之規定,經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檢驗及醫療機構,且未經衛生福利部依據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第39條至第47條規定暫停全部或一部之檢驗項目、停止執行認證檢驗業務或廢止認證資格。 2.非為本局本年度違禁藥品尿液委外檢驗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及相關企業或部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 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電 ⼦檢舉信箱:tyhg0410@mail.ty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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