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29B-1 已截止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115年桃園市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在職訓練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公告日:115/05/29 截止日:115/06/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65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劉秀怡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1
機關代碼 3.80.1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聯絡人 劉秀怡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1
傳真號碼 (03)3362942
電子郵件信箱 13407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5 12:00
開標時間 115/06/05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後棟(社會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後棟(社會局8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設立之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 2. 設有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科系所大專院校。 3. 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公立或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資格: 1. 依法設立之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 2. 設有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科系所大專院校。 3. 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公立或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一般投標文件: (1) 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A. 法人登記或立案證書。 B. 組織或捐助章程。 (2) 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系所大專院校: A.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B. 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正本) C. 設有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科系所之證明文件 (3) 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公立或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 A. 立案證書 B. 最近一次評鑑證明文件(須合格) 2. 其他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或簽名) (2)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廠商報價單) (3) 服務建議書 (4) 電子領標憑據 三、其他須知: (一) 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機關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 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四) 減價須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者,廠商標價超過底價,經洽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以三次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5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2
聯絡人
劉秀怡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1
機關代碼
3.80.1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聯絡人
劉秀怡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1
傳真號碼
(03)3362942
電子郵件信箱
13407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5 12:00
開標時間
115/06/05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後棟(社會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後棟(社會局8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設立之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 2. 設有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科系所大專院校。 3. 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公立或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資格: 1. 依法設立之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 2. 設有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科系所大專院校。 3. 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公立或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一般投標文件: (1) 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A. 法人登記或立案證書。 B. 組織或捐助章程。 (2) 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系所大專院校: A.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B. 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正本) C. 設有護理、社會工作或照顧相關科系所之證明文件 (3) 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公立或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 A. 立案證書 B. 最近一次評鑑證明文件(須合格) 2. 其他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或簽名) (2)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廠商報價單) (3) 服務建議書 (4) 電子領標憑據 三、其他須知: (一) 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機關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 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四) 減價須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者,廠商標價超過底價,經洽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以三次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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