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704E-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早療中心暨身障日作室內裝修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1/07/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聖翔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0,557
原始預算
$ 429,140
底價金額
$ 420,55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洪任宜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9
機關代碼 3.80.1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人 洪任宜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9
傳真號碼 (03)3348721
電子郵件信箱 16100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1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綜合會議廳3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E801060),具備承辦本委託案件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室內裝修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支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支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21,溫臻婷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39或撥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據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2
聯絡人
洪任宜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9
機關代碼
3.80.1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人
洪任宜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9
傳真號碼
(03)3348721
電子郵件信箱
16100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1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綜合會議廳3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E801060),具備承辦本委託案件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室內裝修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支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支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21,溫臻婷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39或撥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據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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