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911H-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中壢第一市場及平鎮第一市場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0/09/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梅曉飛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129
原始預算
$ 3,380,743
底價金額
$ 3,245,513
決標折數
80.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8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配淮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8
機關代碼 3.80.1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人 潘配淮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8
傳真號碼 (03)3348721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33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9/16
原公告日 110/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24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7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綜合會議廳(綜3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 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 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 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 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38) 潘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 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38)或撥 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 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 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附註:110年9月15日更正誤植預算金額數字(正確為3,380,743),其餘招標文件無更正,本次更正不影響公告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配淮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8
機關代碼
3.80.12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人
潘配淮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38
傳真號碼
(03)3348721
電子郵件信箱
1001733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9/16
原公告日
110/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24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7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綜合會議廳(綜3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 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 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 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 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38) 潘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 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38)或撥 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 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 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附註:110年9月15日更正誤植預算金額數字(正確為3,380,743),其餘招標文件無更正,本次更正不影響公告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4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