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守法路6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030#30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14583@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桃園捷運綠線GC05標全線電梯電扶梯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1110172268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捷運通車後對交通具有舒緩之功能,旅次移轉中小客車人旅次下降5.39%、機車人旅次下降5.29%,總計私人運具旅次量減少20萬4,000人旅次,大眾運具增加20萬4,000人旅次。再者,因私人運具移轉使用大眾運具,減少道路系統整體流量,致減少環境噪音與空氣汙染,其中沿線道路總懸浮微粒(TSP)最大小時減量12.5〜76.4μg/m3、SO2最大小時減量0.1〜0.3ppb、NO2最大小時減量2.4〜12.4 ppb、CO最大小時減量濃度0.1〜0.8ppm。乘客轉搭捷運旅行時間節省效益方面,旅行時間節省效益合計約為4,630億8,000萬。私人運具乘客轉搭捷運行車成本節省效益方面,捷運系統之快速、可靠性高、安全等優點將吸引部分私人運具(包括小客車及機車)使用者轉移搭乘,這些轉移之旅次,將可減少私人運具能源及維修成本之耗用。而能源耗用及維修成本減少之效益,可以節省移轉旅次的行車成本推估其效益。預估評估期間行車成本節省效益合計約為404億4000萬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15&orgId=3.80.11&cno=C111EM001-00&seq=03&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2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23 10: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 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本國廠商者,須為升降設備專業廠商,並具有營業項目代碼E603020 及電梯安裝工程業之營業項目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內政部核發之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通知書
(3)工廠登記證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4.國內廠商及負責人應附投標單、切結書及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之投標單及授權書等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文,均應相同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
註:屬外國廠商者,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因字數限制,詳招標須知第64點)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五)投標廠商應檢附之切結書(正本)
(六)足額之押標金票據或憑證(正本)
(七)服務建議書
(八)成本建議書
(九)電子領標憑據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因字數限制,故完整之廠商資格,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蘆竹區、桃園區、八德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03-3322030分機302)溫亦瑄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9-17T11:29:5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583@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1110172268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捷運通車後對交通具有舒緩之功能,旅次移轉中小客車人旅次下降5.39%、機車人旅次下降5.29%,總計私人運具旅次量減少20萬4,000人旅次,大眾運具增加20萬4,000人旅次。再者,因私人運具移轉使用大眾運具,減少道路系統整體流量,致減少環境噪音與空氣汙染,其中沿線道路總懸浮微粒(TSP)最大小時減量12.5〜76.4μg/m3、SO2最大小時減量0.1〜0.3ppb、NO2最大小時減量2.4〜12.4 ppb、CO最大小時減量濃度0.1〜0.8ppm。乘客轉搭捷運旅行時間節省效益方面,旅行時間節省效益合計約為4,630億8,000萬。私人運具乘客轉搭捷運行車成本節省效益方面,捷運系統之快速、可靠性高、安全等優點將吸引部分私人運具(包括小客車及機車)使用者轉移搭乘,這些轉移之旅次,將可減少私人運具能源及維修成本之耗用。而能源耗用及維修成本減少之效益,可以節省移轉旅次的行車成本推估其效益。預估評估期間行車成本節省效益合計約為404億40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15&orgId=3.80.11&cno=C111EM001-00&seq=03&UpdSq=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 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本國廠商者,須為升降設備專業廠商,並具有營業項目代碼E603020 及電梯安裝工程業之營業項目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內政部核發之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通知書 (3)工廠登記證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4.國內廠商及負責人應附投標單、切結書及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之投標單及授權書等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文,均應相同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 註:屬外國廠商者,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因字數限制,詳招標須知第64點)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五)投標廠商應檢附之切結書(正本) (六)足額之押標金票據或憑證(正本) (七)服務建議書 (八)成本建議書 (九)電子領標憑據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因字數限制,故完整之廠商資格,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蘆竹區、桃園區、八德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03-3322030分機302)溫亦瑄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管理科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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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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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捷運綠線GC05標全線電梯電扶梯統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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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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