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1150288165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桃園市平鎮區宋屋段高山下小段基地預計興建地上22層,地下3層建築物。預計興建460戶以上社會住宅,另納入社福空間:服務據點(公托中心、微型運動中心、市民活動中心、視政策調整之社會福利設施)及店鋪等空間。 (二) 本案基地工程內容包含建築結構主體、基本裝修、綠化植栽、機水電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 預計取得「綠建築」銀級標準以上、「智慧建築」銅級以上、「無障礙住宅建築標章」、並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新建住宅能效標示1+等級」。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30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30 1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 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算工期,社宅並於決標次日起1,750日曆天內竣工(竣工之定義為:實際施作項目完成但不含使用執照)。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不限於異業或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第1目第(2)、(3)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二) 應附之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115年10月30日准簽辦理。 2.本次公告修正統包需求計畫書,請參照第一次更正公告變更對照表。 3.截標時間延⾄115年11⽉30⽇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115年11⽉30⽇上午10時,開標地點桃園市政府802會議室。 4.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平鎮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03-3324700#2215)羅丹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fetched_at
2026-11-03T01:39:57+08:00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 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不限於異業或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第1目第(2)、(3)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二) 應附之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