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80030228@mail.tycg.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增購項目及內容:經機關指定之關鍵策略地區可行性評估作業(含空間配置與3D模擬)、研擬本市國土計畫氣候變遷調適計畫章節先期成果。
(二) 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300萬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下列4者擇1):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I503010景觀設計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文件(下列4者擇1):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之科別須涵蓋都市計畫者)
B.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內)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A.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內)
B.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涉及國土規劃、都市規劃、景觀規劃之服務事項)
餘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I503010景觀設計業):
A.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期限】:1.全市藍綠帶空間規劃研究及策略擬定作業: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5份,內容包括依本案服務建議書、採購評選委員會結論等提出本案工作計畫內容及預定作業時程。
(2)期中階段成果:自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查同意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階段成果5份。
(3)期末階段成果:自期中階段成果經機關審查同意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階段成果5份,期末階段成果應包含計畫需求說明書「肆、工作項目及內容」一、全市藍綠帶空間規劃研究及策略擬定作業全部項目(包含依機關需求完成之空間配置與3D模擬)。
(4)總結報告書:期末階段成果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日期提交所有工作成果及辦理結案所需資料予機關辦理結案及驗收。
2.前項所列書圖及其他有關資料,經機關校對後仍須再修正者,其期限依機關檢送之再修正公函所載期限為準。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國土計畫科(03-3322101分機5831)徐子婷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國土計畫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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