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20-AA3 招標中 (剩 5 天)

自強工作站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公告日:115/05/15 截止日:115/05/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998,870

押標金
$ 249,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20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范欣弟小姐
聯絡電話 (03)4521100#21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第四課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聯絡人 范欣弟小姐
聯絡電話 (03)4521100#215
傳真號碼 (03)4517210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955@mail.tycg.gov.tw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21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0 09:00
開標時間 115/05/20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9,000元整 (票據抬頭: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代收代發各項費用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採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應附具之文件如下:項次1~4放置於證件封內;項次6放置於標單封內;項次5置於外標封內。 (一)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一般文件(以下擇一) A.土木包工業(E102011)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 (2)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4.電子領標憑據 5.服務建議書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46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03-4521100分機215)范欣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范欣弟小姐
聯絡電話
(03)4521100#21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第四課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
聯絡人
范欣弟小姐
聯絡電話
(03)4521100#215
傳真號碼
(03)4517210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955@mail.tycg.gov.tw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21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20 09:00
開標時間
115/05/20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9,000元整 (票據抬頭: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代收代發各項費用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採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應附具之文件如下:項次1~4放置於證件封內;項次6放置於標單封內;項次5置於外標封內。 (一)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一般文件(以下擇一) A.土木包工業(E102011)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 (2)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4.電子領標憑據 5.服務建議書 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46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03-4521100分機215)范欣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0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