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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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技術:旨案包含蕃社嶺古道入口意象及指標解說系統之設計與施工,以建立基礎設施,改善觀光服務品質,如由不同廠商承攬招標作業較費時,為加速本市步道推廣及提供完善遊憩服務設施,並考量效率及品質,本案採統包工程方式辦理。
2.品質:為徵求廠商辦理良好的施工成果並符合美學,因廠商不同會有明顯評估與規劃品質的落差。
3.功能:為達成蕃社嶺古道具區域性特色風格及營造良好之遊憩環境設施成果,符合使用者需求,不同廠商所訴求設計效能及創新性不同。
4.商業條款或價格:承商承諾給付機關,不同廠商對於從事本案能力不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5,000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40日,工程施工於115年11月30日以前全部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 施工廠商:(擇一即可)
(1)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2) 土木包工業(營業代碼E102011)。
2. 設計廠商:(擇一即可)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營業代碼:I101061)
(2) 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或建築師事務所
(3) 景觀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二) 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 採共同投標者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為代表廠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及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115年5月5日准簽辦理。
2.本次上網(第2次)公告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一般證件影本:
1. 施工廠商資格文件:
(1)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A.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 土木包工業(營業代碼E102011)
A. 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 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 設計廠商資格文件(以下基本資格擇一符合即可):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代碼I101061):
A. 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
B. 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C. 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D.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 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A. 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B. 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 景觀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A.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三)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或各共同投標成員共同具名檢附)。
(四)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五) 服務建議書。
(六)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或各共同投標成員分別繳納及出具檢附)。
(七) 電子領標憑據。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蘆竹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03-3322101分機5265)邱沛瑜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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