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203-AA2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中壢區中運段50與235地號新建社會住宅」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5/04/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872,367,500
原始預算
$ 5,005,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世琛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4700#220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聯絡人 何世琛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4700#2205
傳真號碼 (03)3324668
電子郵件信箱 10080534@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25,014,85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36.1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統包工程案尚有容積餘額,配合機關政策執行達計畫規模戶數與整體預算獲賦,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據本統包工程契約條件、執行期程及價金辦理後續增購或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議價。 本採購預估增購或擴充預估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億1,298萬元整,本增購或擴充相關金額費用配合機關預算籌措與核定後據以執行,經費預算以機關核定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5年2月5日第1150007644號准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中運段50地號基地:預計興建地上12層以上,地下2層建築物。預計興建314⼾以上社會住宅,另納入社福空間(公托中心、身障者服務中心、社會局南桃園服務據點)及店鋪等空間。 二、中運段235地號基地:預計興建地上13層以上,地下2層建築物。預計興建286⼾以上社會住宅,另納入社福空間(公托中心)及店鋪等空間。 三、本案2基地⼯程內容包含建築結構主體、基本裝修、綠化植達到之功能、機⽔電⼯程及其他附屬⼯程。 預計取得「綠建築」銀級標準以上、「智慧建築」銅級以上、「無障礙住宅建築標章」、並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新建住宅能效標⽰1+等級」。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24 09:00
開標時間 115/03/24 13: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 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起算⼯期,並於決標次⽇起1,380⽇曆天內竣⼯(竣⼯之定義為:實際施作項⽬完成但不含使⽤執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 建築師事務所。 2.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 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 共同投標:允許異業與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 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前目第(2)、(3)、(4)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應附之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03-332-4700分機2205)何世琛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世琛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4700#220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聯絡人
何世琛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4700#2205
傳真號碼
(03)3324668
電子郵件信箱
10080534@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25,014,85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36.1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統包工程案尚有容積餘額,配合機關政策執行達計畫規模戶數與整體預算獲賦,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據本統包工程契約條件、執行期程及價金辦理後續增購或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議價。 本採購預估增購或擴充預估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億1,298萬元整,本增購或擴充相關金額費用配合機關預算籌措與核定後據以執行,經費預算以機關核定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5年2月5日第1150007644號准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中運段50地號基地:預計興建地上12層以上,地下2層建築物。預計興建314⼾以上社會住宅,另納入社福空間(公托中心、身障者服務中心、社會局南桃園服務據點)及店鋪等空間。 二、中運段235地號基地:預計興建地上13層以上,地下2層建築物。預計興建286⼾以上社會住宅,另納入社福空間(公托中心)及店鋪等空間。 三、本案2基地⼯程內容包含建築結構主體、基本裝修、綠化植達到之功能、機⽔電⼯程及其他附屬⼯程。 預計取得「綠建築」銀級標準以上、「智慧建築」銅級以上、「無障礙住宅建築標章」、並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新建住宅能效標⽰1+等級」。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24 09:00
開標時間
115/03/24 13: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 萬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起算⼯期,並於決標次⽇起1,380⽇曆天內竣⼯(竣⼯之定義為:實際施作項⽬完成但不含使⽤執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1.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 建築師事務所。 2.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 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 共同投標:允許異業與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 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前目第(2)、(3)、(4)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應附之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中壢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03-332-4700分機2205)何世琛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住宅開發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4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