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30-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觀音草漯多功能場館新建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5/03/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景雅琦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803,486
原始預算
$ 20,803,48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世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9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69號5樓
聯絡人 廖世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9
傳真號碼 (03)3366675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84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7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2/04
原公告日 115/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2/12 09:00
開標時間 115/02/12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委託案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可共同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B.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C.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若為共同投標,個別廠商均需檢附) 2.服務建議書。 3.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若為共同投標者需檢附) 4.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A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115年1月12日核准簽辦理。 A2、本案第2次公告更正: (1)投標須知第16點、第18點、第64點及第79點內容。 (2)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5條及第7條內容。 (3)需求說明書第壹點及第貳點內容。 (4)評選須知第參節內容。 (5)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容。 (6)新增共同投標協議書 B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115年2月2日核准簽辦理。 B2.本案第2次公告之第1次更正: (1)投標須知第39點、第42點、第43點、第44點及第53點內容。 (2)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8條及第11條內容。 (3)需求說明書第貳點內容。 B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B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地點】:桃園市觀音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03-3366695分機39)廖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世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9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69號5樓
聯絡人
廖世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9
傳真號碼
(03)3366675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84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7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2/04
原公告日
115/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2/12 09:00
開標時間
115/02/12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委託案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建築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可共同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B.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C.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若為共同投標,個別廠商均需檢附) 2.服務建議書。 3.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若為共同投標者需檢附) 4.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A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115年1月12日核准簽辦理。 A2、本案第2次公告更正: (1)投標須知第16點、第18點、第64點及第79點內容。 (2)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5條及第7條內容。 (3)需求說明書第壹點及第貳點內容。 (4)評選須知第參節內容。 (5)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容。 (6)新增共同投標協議書 B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115年2月2日核准簽辦理。 B2.本案第2次公告之第1次更正: (1)投標須知第39點、第42點、第43點、第44點及第53點內容。 (2)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8條及第11條內容。 (3)需求說明書第貳點內容。 B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B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履約地點】:桃園市觀音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03-3366695分機39)廖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2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