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09-AA1 已決標公告

忠貞市場廣場及周邊景觀綠美化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4/07/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藍里環境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1,240
原始預算
$ 5,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正穎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69號5樓
聯絡人 黃正穎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0
傳真號碼 (03)3366675
電子郵件信箱 10071255@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7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忠貞市場周邊公共空間環境品質,結合地方風貌進行景觀美化與設施優化,提升場域整體視覺一致性與通行友善性,強化市場周邊人本活動空間,增進市民休憩使用效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8/07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1)承攬工程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1)承攬工程手冊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有效期限內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其他一般營利事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5.廠商納稅證明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6.廠商信用證明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8.電子領標憑據 9.服務建議書 10.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1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信用證明如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者,僅限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下載後不得塗改或變更,惟得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3次公告】: 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114年7月30日簽准辦理。 2.本次上網(第3次)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64點廠商基本資格。 3.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平鎮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03-3366695#30)黃正穎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正穎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69號5樓
聯絡人
黃正穎先生
聯絡電話
(03)3366695#30
傳真號碼
(03)3366675
電子郵件信箱
10071255@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7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忠貞市場周邊公共空間環境品質,結合地方風貌進行景觀美化與設施優化,提升場域整體視覺一致性與通行友善性,強化市場周邊人本活動空間,增進市民休憩使用效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8/07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1)承攬工程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1)承攬工程手冊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有效期限內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其他一般營利事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5.廠商納稅證明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6.廠商信用證明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 8.電子領標憑據 9.服務建議書 10.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1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信用證明如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者,僅限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下載後不得塗改或變更,惟得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第3次公告】: 1.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114年7月30日簽准辦理。 2.本次上網(第3次)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64點廠商基本資格。 3.本案業經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平鎮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03-3366695#30)黃正穎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