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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視個案需求,依據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准簽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其營業範圍含「測量」類、測量技師事務所或測繪業(EZ08011)。
(3)資訊技師事務所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10)。
2.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以其一資格單獨投標者,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其他2項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3.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洽辦機關同意者為限。
(二)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廠商資格文件(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廠商基本資格者,仍須檢附其分包部分之資格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其營業範圍含「測量」類: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測量)。
b.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測量」或「資訊」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測量或資訊。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114年2月14日核准簽辦理
2.本次更正投標須知、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之投標廠商資格
3.截標時間延至114年2月26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14年2月26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4)測繪業(EZ08011)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10)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測繪業(EZ08011)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10)
4.合作同意書(正本)(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廠商基本資格者應檢附)
5.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03-3322101分機6755)陳晏昀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工程用地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