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204-AA9 已決標公告

新屋綠隧道遊憩環境優化統包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3/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湧泉景觀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75,000
原始預算
$ 41,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哲宜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莊哲宜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傳真號碼 (03)3332569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49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30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1 交通部觀光署
補助金額 25,392,9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技術:旨案辦理新屋綠隧道遊憩環境優化工程之設計與施工內容,改善永安漁港延伸至新竹縣濱海旅遊線之綠色休憩走廊,打造沿途點狀散布之體驗活動與具區域特色休憩點(館舍、觀景亭、步道),形成一道縱向的鐵馬與海客文化體驗區,如由不同廠商承攬其招標作業較費時,為儘速改善完成提供特色優質環境設施,並考量效率及品質,本案擬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 品質:為徵求廠商提供良好施工成果並符合景觀美學,因廠商不同會有明顯評估與設計品質落差。 功能:為達成新屋綠隧道遊憩環境優化工程綠色休憩走廊具區域性特色風格及營造優質遊憩環境設施成果,符合使用者需求,不同廠商所訴求設計效能及創新性不同。 商業條款或價格:廠商承諾給付機關,不同廠商對於從事本能能力不同。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5 09:00
開標時間 113/12/2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0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0日,施工部分開工日起3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2.設計廠商:(擇一即可)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營業代碼:I101061) 2.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或建築師事務所 3.景觀、室內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二)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得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採共同投標者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 為代表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及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一般證件影本: 1.施工廠商資格文件: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設計廠商資格文件(以下基本資格擇一符合即可):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代碼I101061): A.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 B.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C.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D.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景觀、室內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三)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四)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五)服務建議書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七)電子領標憑據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新屋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03-3322101分機5265)莊哲宜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哲宜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莊哲宜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5
傳真號碼
(03)3332569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49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30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1 交通部觀光署
補助金額
25,392,9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技術:旨案辦理新屋綠隧道遊憩環境優化工程之設計與施工內容,改善永安漁港延伸至新竹縣濱海旅遊線之綠色休憩走廊,打造沿途點狀散布之體驗活動與具區域特色休憩點(館舍、觀景亭、步道),形成一道縱向的鐵馬與海客文化體驗區,如由不同廠商承攬其招標作業較費時,為儘速改善完成提供特色優質環境設施,並考量效率及品質,本案擬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 品質:為徵求廠商提供良好施工成果並符合景觀美學,因廠商不同會有明顯評估與設計品質落差。 功能:為達成新屋綠隧道遊憩環境優化工程綠色休憩走廊具區域性特色風格及營造優質遊憩環境設施成果,符合使用者需求,不同廠商所訴求設計效能及創新性不同。 商業條款或價格:廠商承諾給付機關,不同廠商對於從事本能能力不同。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5 09:00
開標時間
113/12/2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0元(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0日,施工部分開工日起3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0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0%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2.設計廠商:(擇一即可)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營業代碼:I101061) 2.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或建築師事務所 3.景觀、室內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二)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得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採共同投標者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 為代表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及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一般證件影本: 1.施工廠商資格文件: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設計廠商資格文件(以下基本資格擇一符合即可):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代碼I101061): A.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 B.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C.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D.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土保持)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景觀、室內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A.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三)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四)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五)服務建議書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檢附) (七)電子領標憑據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新屋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03-3322101分機5265)莊哲宜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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