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派工期限)至中華民國116年3月31日止,得增購金額至各工區採購金額上限。(詳投標須知第62點)
其他:附加說明
【複數決標】:
1.廠商可同時投標各區,各投標廠商得標上限數量僅為一工區。
2.開價格標順序為「第一工區」、「第二工區」、「第三工區」、「第四工區」、「第五工區」、「第六工區」。
3.投標廠商若已得標其中一工區 (含低於底價80%而保留決標),即不開該廠商所投本案後續之標。後續本處將按開標順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簽辦決標,倘某工區之保留決標廠商因故未成為得標廠商,且該工區之次低標廠商另為其餘任一標之得標廠商或具保留決標資格者,亦不得成為該工區之決標對象。倘案因部分工區流標或廢標而需續辦招標作業時,亦適用本項規定,計算採累計方式並溯及全案。
4.各工區預算如下:
第一工區:新台幣140,000,000元整 (桃園區、龜山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二工區:新台幣130,000,000元整(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三工區:新台幣120,000,000元整(平鎮區、龍潭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四工區:新台幣140,000,000元整(中壢區、觀音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五工區:新台幣140,000,000元整(大園區、蘆竹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六工區:新台幣110,000,000元整(楊梅區、新屋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註:採分項複數決標者,廠商依投標文件所附「押標金明細表」規定填報,並放置證件封內;若未依該規定填報,視同合併繳納所投項目之押標金,屬合併繳納者,其繳納金額總和低於所投標項目應繳押標金之總和,廠商得提出說明,確認其所投標之工區。
【後續擴充說明】:
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派工期限)至中華民國116年3月31日止,得增購金額至各工區採購金額上限,本採購預計金額各區合計新台幣15億6,000萬元整,各區採購金額如下:
第一工區:新台幣280,000,000元整(桃園區、龜山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二工區:新台幣260,000,000元整(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三工區:新台幣240,000,000元整(平鎮區、龍潭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四工區:新台幣280,000,000元整(中壢區、觀音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五工區:新台幣280,000,000元整(大園區、蘆竹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第六工區:新台幣220,000,000元整(楊梅區、新屋區道路及機關交辦其他地點)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 黃柏瑜小姐(03-3396122分機507)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