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19-3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3/0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80,000
原始預算
$ 1,963,120
底價金額
$ 1,8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定楷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3606#80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聯絡人 陳定楷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3606#805
傳真號碼 (03)3320340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64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4.2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3,1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1,963,12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8 09:00
開標時間 113/03/08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於113年10月15日前辦理完畢,並於113年10月30日前函報成果報告予機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公司或行號,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模板支撐作業主管、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屋頂作業主管、擋土支撐作業主管、露天開挖作業主管、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訓練課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等(不包含學校),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模板支撐作業主管、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屋頂作業主管、擋土支撐作業主管、露天開挖作業主管、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訓練課程。 3.大專院校,應設有安全衛生相關(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3.服務企劃書。 4.電子領標憑據。 5.基本資格文件: (1) 屬公司或行號者: ①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②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2) 屬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不包含學校): ①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②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3) 屬大專院校者: ①請檢附校方同意參加投標證明文件正本(如授權書、公文等)。 ②設有安全衛生相關(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科(03-3323606#805)陳定楷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定楷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3606#805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聯絡人
陳定楷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3606#805
傳真號碼
(03)3320340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64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24.2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3,1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1,963,12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8 09:00
開標時間
113/03/08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於113年10月15日前辦理完畢,並於113年10月30日前函報成果報告予機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公司或行號,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其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模板支撐作業主管、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屋頂作業主管、擋土支撐作業主管、露天開挖作業主管、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訓練課程。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等(不包含學校),應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登載之訓練職類與容量,須包含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模板支撐作業主管、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屋頂作業主管、擋土支撐作業主管、露天開挖作業主管、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訓練課程。 3.大專院校,應設有安全衛生相關(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3.服務企劃書。 4.電子領標憑據。 5.基本資格文件: (1) 屬公司或行號者: ①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②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2) 屬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不包含學校): ①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②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其內容須包含前款 「投標廠商資格」所述訓練種類)。 (3) 屬大專院校者: ①請檢附校方同意參加投標證明文件正本(如授權書、公文等)。 ②設有安全衛生相關(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科系所或本案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科(03-3323606#805)陳定楷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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