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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
1.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2.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3.社會福利相關團體。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計程車客運業(G101031)、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及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以上營業代碼、項目擇一即可)。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未及於113年1月1日決標,則至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複數決標】:
A.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每家廠商可投標2項(北桃園區及南桃園區)及得標之項目為2項。
(A)第一項北桃園區:桃園區、八德區、龜山區、大溪區、蘆竹區、大園區、復興區。
(B)第二項南桃園區: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
B.決標廠商家數:每項1家。
C.開標、評選及議價順序:依北桃園區及南桃園區順序開標評選議價。
【後續擴充】:
(一)倘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限及經費如下:
1.114年度擴充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2億1,743萬9,820元整。
2.115年度擴充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2億2,824萬6,420元整。
3.116年度擴充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2億3,905萬3,020元整。
4.本案後續擴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各年度車輛配置情形詳如機關計畫書。
(二) 各年度履約期間如有新增自有車輛(含駕駛員基本工資調整),得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限及經費如下:
1.113年度後續擴充金額上限409萬7,250元。
2.114年度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299萬4,500元。
3.115年度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323萬4,500元。
4.116年度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347萬4,500元。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27)程瀧德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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