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79750@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各區後擴期限(最後派工單之派工日期)至114年12月31日,或採購金額(同各區預算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基本資格(以下擇一):
A.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2.應附具之文件:
A.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內相關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有效期限內相關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有效期限內)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112年8月18日核准簽辦理。
2.更正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內服務建議書份數。
3.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複數決標】:
(一)本採購採複數決標:
1.將採購標的分為7個工區辦理複數決標,一次投標,由第七、五、一、二、三、四及六工區依序議約決標。
2.各投標廠商投標區數不限。
3.本採購為複數決標之標的,其投標廠商至多可得標1個工區。
4.同一廠商如得標1個工區後(含保留決標時),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二)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182,519,634元整,本案採建造百分比固定費率計價,各工區固定費率如下:
1.第一工區(桃園區、龜山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29,876,972元(建造費之7.59%)
2.第二工區(八德區、大溪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26,379,945元(建造費之7.66%)
3.第三工區(平鎮區、龍潭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28,567,643元(建造費之7.74%)
4.第四工區(中壢區、觀音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30,625,635元(建造費之7.59%)
5.第五工區(大園區、蘆竹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29,969,416元(建造費之7.74%)
(分別為服務費28,569,416元及協助考評固定費用1,400,000元,合計29,969,416元。)
6.第六工區(新屋區、楊梅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25,515,583元(建造費之7.74%)
7.第七工區(復興區及機關指定其它行政區):11,584,440元(建造費之8.40%)
8.本案113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日起至契約金額用罄或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3年12月31日止,兩者先屆為準。本案得辦理後續擴充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用罄止,相關擴充內容、金額,詳投標須知第62點。
(二)甲方開立派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甲方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派工單,通知施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03-3396122分機522)鍾雅蓉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