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20-AA1 已決標公告

伍路及雪霧鬧部落簡易自來水系統供水改善工程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2/07/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川山甲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50,000
原始預算
$ 5,725,646
底價金額
$ 5,400,000
決標折數
82.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俊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9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俊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90
傳真號碼 (03)3366094
電子郵件信箱 045029@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4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03
原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11 09:00
開標時間 112/07/11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規定期限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應檢具文件:(置於證件封內) 1.以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投標者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3)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 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 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缺頁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 電子領標憑據 2.以土木包工業投標者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 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 。(如承攬 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4) 土木包工業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含負責人、獎懲紀錄 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缺頁者,為不合格標。) (5) 電子領標憑據 (三)標單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置於標單封內) (四)服務建議書(置於外標封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復興區高義里轄區內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電話:03-3322101#6690)陳俊傑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112年6月30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案修正投標須知第64點、第67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 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俊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90
機關代碼
3.80.1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俊傑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90
傳真號碼
(03)3366094
電子郵件信箱
045029@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44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03
原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11 09:00
開標時間
112/07/11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規定期限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應檢具文件:(置於證件封內) 1.以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投標者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3)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 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 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缺頁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 電子領標憑據 2.以土木包工業投標者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 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 。(如承攬 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4) 土木包工業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含負責人、獎懲紀錄 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缺頁者,為不合格標。) (5) 電子領標憑據 (三)標單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置於標單封內) (四)服務建議書(置於外標封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復興區高義里轄區內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電話:03-3322101#6690)陳俊傑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112年6月30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案修正投標須知第64點、第67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 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設施營造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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