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20378@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下列4者擇1):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一般文件(下列4者擇1):詳附加說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國土計畫科112年6月6日核准簽辦理。
2.本次新增廠商基本資格,修正「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3.開標時間延長至112年7月6日上午10時00分,截標時間延長至112年7月6日上午9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1.一般文件(下列4者擇1):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之科別須涵蓋都市計畫者)。
B.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內)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A.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內)
B.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成立目的、宗旨或任務須涉及國土規劃、都市規劃、景觀規劃、區域發展或觀光發展之服務事項)
(4)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A.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中華民國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內)
【履約期限】:
1.廠商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5份。
2.廠商應自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查同意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濱海重點地區空拍計畫書及國內優秀案例參訪計畫書各5份,並於機關審查同意後,依計畫期程內完成各工作項目。
3.廠商應自濱海重點地區空拍計畫書及國內優秀案例參訪計畫書經機關審查同意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提送期中階段成果5份,期中階段成果應至少包含工作項目及內容「一、濱海觀光遊憩規劃研究作業(一)至(四)」(不含空間配置與3D模擬)。
4.廠商應自期中階段成果經機關審查同意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階段成果5份,期末階段成果應包含濱海觀光遊憩規劃研究作業全部項目(含空間配置與3D模擬)。
5.前開期末階段成果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應依機關指定日期提交所有工作成果及辦理結案所需資料予機關辦理結案及驗收。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大園區、觀音區及新屋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國土計畫科(03-3322101分機5831)陳昱維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國土計畫科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